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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明朝灭亡的真相
明代的内阁制度
 
  明代初年,朱元璋改组政府,他在中央设立中书省,当时有左右丞相,由丞相来总理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事务。
  明朝初期,中书省大权掌握在左丞相胡惟庸手中。因为顾忌到皇权旁落,朱元璋“命奏事毋关白(告知)中书省”,开始遏制中书省权力,但是胡惟庸不甘示弱,反而组织党羽,招集军马,阴谋武装政变。这下可激怒了朱元璋,在洪武十三年,朱元璋杀掉了胡惟庸等人,也一并废除中书省及丞相制,将中书省及丞相权力分别交给了六部衙门,由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,将大权集中到了自己手上。
  但是皇帝的精力有限,很难做到对国家大事的面面俱到,洪武十三年,朱元璋尝试设置“四辅官”,协助皇帝处理事务。
  《通纪》载:九月丙午,置四辅官,敕以协赞政事,均调四时。月分三旬,人各司之。以雨旸时若,验其称职与否。
  因为效果不好,朱元璋废去四辅官,并于洪武十五年仿照宋代制度,设立内阁,让大学士担任顾问兼秘书的职务。
  《昭代典则》说:(洪武)十五年十一月丙午,初置大学士。
  内阁在明朝初期并不是职位名,只不过是皇帝让自己信任的文臣对国事提出参考意见以供选择,这些人原来的官职并不高,既没有在六部兼任职务,也不隶属于其他部门,他们没有权力直接指挥行政,是属于议政的部门,和东汉时候的尚书、唐代时候的翰林学士性质差不多。
  因为明朝皇帝的懒惰和无能,皇帝越来越依靠太监和朝臣替自己处理国家事务,久而久之,内阁这些人逐渐得到升迁,并且也有了正式的办事处所,他们的地位也得到提高,往往尚书、侍郎,或有加衔至于“三公”者。
  仁宗以后,阁臣之权加重,到嘉靖年间,大学士的排名已经列在六部尚书之上。这个时候,内阁相当于丞相的位置,明代大学士一般称阁老。
  内阁大学士表面位尊而权重,但难以独立发挥其权力,其与皇帝沟通受制于宦官,提拔选举贤良又受到了吏部、兵部的约束。
  《明史·职官志》说:
  至世宗中叶,夏言、严嵩迭用事,遂赫然为真宰相,压制六卿矣。然内阁之拟票,不得不取决于内监之批红,而相权转归之寺人。于是朝廷之纪纲,贤士大夫之进退,悉颠倒于其手。
  今人对于明代的内阁制多有误解,以为近似于国会制度,实在差之毫厘,谬以千里。
  明代废中书设内阁,主要是为了保证皇权的高度集中,但是明朝中后期的皇帝,很少像朱元璋这样的精力充沛,于是让大学士担任皇帝顾问兼秘书的职务。
  内阁的大学士手上没有实权,他们的政治主张往往受制于秉笔太监,所以内阁一直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,或许这正是明朝皇帝的意愿,至少保证了内阁不会因为权力过大而架空皇帝。而皇帝分外信任身边的太监,认为他们没有野心,忠心耿耿。皇帝的考虑也是有道理的,在中国历史上,太监谋朝篡位终获成功是不可想象的,中国或许会接受一位女皇帝,但绝不可能接受一个太监皇帝。明朝中后期,朝廷大臣谋反是没希望成功的,这就是皇帝重要太监的唯一好处。
  明朝畸形的政治制度使得朝廷大臣们要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,就必须有当红太监的帮助,比如张居正改革要依靠联合太监冯保才能掌权十年进行政治改革,而东林党左光斗、杨涟他们也是站在太监王安一边反对魏忠贤。
  明代朝廷所谓忠奸之争,斗争的核心在于争取大太监的支持,这就是明朝政府最可笑的事实。说得不客气点,明朝其实就是属于太监当权制度,所谓内阁只是表象,太监把持朝政,也就是明朝恶政的根本原因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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