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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渐黑,风渐起。
杭州通判衙门前面是一条宽街,街的一侧,就是秦玉玦的住家。此刻,在他大门前,站着四个人——三个正常人,和一个疯子;或者三个疯子,和一个正常人。
究竟谁才是疯子?谁才是正常人?
那或是疯子或是正常人的叶凌霄轻摇羽扇,慢慢转过头来,望了雷万钧一眼,目光中流露出惋惜之色:“唉,你又是何苦来哉。”
“你说什么?”
“你也已经在安化王面前下跪告罪了,也已经变卖家财赔偿王爷的损失了,以你的艺业,以及在江湖上的人缘,大可重开‘风雷镖局’,你又何苦隐姓埋名那么多年?”
雷万钧退了一步:“你……你怎么知道的?你那时才多大……”
叶凌霄摇头微笑:“我上知五百年,下知五百年,中知五百年,不过七年前的事情,我怎会不知道?”
“疯子,”雷万钧一跺脚,“你是个疯子!”
“你才是疯子,”叶凌霄不疾不徐地说道,“你就算要为盟兄报仇,应该去找那个使倭刀的劫镖人,而不是秦玉玦。你想从秦玉玦这里得到线索,也不该一上手就使致命的招术。你杀了秦玉玦,就算为风千里报仇了吗?”
雷万钧愣住了。
叶凌霄叹口气:“以你在江湖上的人缘,去查这桩劫案,七年的时间,所得不会比官家少。可是你竟然用这七年去学破解秦玉玦武功的招术。你究竟在做些什么?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?”
虽然是暑天,雷万钧的额头却有冷汗渗出。叶凌霄才刚说完这些话,他突然又一跺脚,转身就走。
秦玉玦和李太虚都是目瞪口呆,怎么疯子今天这一番话如此清醒和有条理,竟能说走雷万钧?他真的是疯子吗?
难道真如人们常说的:疯子清醒的时候,要胜过一位哲人?
两人四道目光,齐齐盯在叶凌霄脸上,象是没见过他似的。
叶凌霄慢慢转过身来,面对着两人,微微一笑:“你们莫要谢我,这番话我哪里想得出来,是有人要我来转述的。”
“是谁?!”
叶凌霄的脸色突然变得凝重起来,慢慢抬起头,并且伸出手来向上一指:
“是天。”
阿三犹豫了整整两个晚上,最终还是耐不住好奇心,去找那个他本不愿意再见到的人。
那个人的绰号叫做“麻皮”。
“麻皮”并不算很麻皮,其实仔细数起来,她脸颊上的麻点还不到二十个。
不过绰号这种东西,本就是把人的特征无限放大后取的。“及时雨”并不会布雨,“入云龙”飞不上天,“打虎将”未必真打过虎,“一丈青”更没一丈高。
其实麻皮还是颇有些姿色的,年纪也不算大,加点首饰,也许可以扮作二流堂子的清倌人。尤其她有时候笑起来,甚至有点风骚入骨。
不过麻皮看到阿三以后,却并没有笑:
“你不该来的。”
“我知道我不该来。”
“那你为何还来。”
“只因有件事情总也想不明白。”阿三挠挠头。
“这世上,你想不明白的事情实在太多。”
“但我想你一定明白的。”
“这世上,我想不明白的事情也有不少。”
麻皮分明在堵阿三的话,但阿三还是坚持要问。只因许多人都知道,麻皮虽然年轻,见闻之广,在杭城却属第一。
阿三把自己躲在柳浪桥边看到的情景,详详细细讲给麻皮听。
但还没等听完,麻皮就皱了皱眉头。她的脸色本就很白,现在变得更白了:
“我不能告诉你答案,它会要了你的命。”
阿三眼睛一亮:“这么说,你知道那些人自杀的原因?”
“你真的想知道?你不怕死?”
“我想知道,”阿三看到麻皮的脸色如此郑重,心里不禁有些发毛,“但性命更重要,我不问就是了。”
“但你已经问了。”
“你不用告诉我答案。”
“可惜,已经迟了。”麻皮慢慢抬起了她的右手,柔若无骨的一只手。
阿三后退一步:“你要捉我,还是要杀我?”
“我不捉你,也不杀你,”麻皮叹口气,“我只是想指给你看,他们已经来了。”
“他们?谁?!”阿三急忙回头,于是,他看到两个高瘦的身影——
“活无常,死有……”阿三的惊叫声,被生生卡断了,因为一只黝黑的大手掐住了他的咽喉。
碧绝峰的兴隆大酒店,是杭州数一数二的大馆子。
而麻皮的“清风酒店”,却是杭州最小最劣的酒店。
一张桌子,两把条凳,成天卖的小菜,除了五香豆就是茴香豆——恐怕找遍整个杭州城,甚至整个杭州府,都找不出更邋遢更破旧的馆子来。
很少有人知道,麻皮开这家小馆子,究竟为了什么?
店堂不但很狭小,屋顶会漏水,墙壁总穿风,位置也很糟糕,在紫云洞南边的山坳里,靠着小路,很少能有客人上门。
不过今天运气格外的好,阿三才走——如果他也算客人的话——不到一盏茶时分,就又来了一位客人。
麻皮急忙迎了上去。
这位客人很年轻,穿着也很入时。但他绝不是那种追求新潮的市井混混,这点麻皮一眼就能看得出来。
宝蓝色的绸缎长衫,五彩编金线的丝绦,纱翅方巾,翻头云履,翡翠扳指,墨骨折扇——都是算不上名贵,却很高雅,搭配也很合衬的装束。
更何况还有一张如脂似玉的面孔,黑如点漆的双瞳,大多数女孩子都会为他着迷的。
麻皮似乎就已经有点着了迷。
因此她今天格外的殷勤。
“呦,这位公子爷,您可是稀客呀。”她凑过去,用扑了香粉的手帕,轻轻掸去年轻人衣襟下摆的浮尘。
“头回光顾。”年轻人笑笑,很随便地四周看看。
“您请坐。来点什么呀?”
这是店家的常例话。其实在麻皮的“清风酒店”里,真是除了清风,要什么没什么。
“你是这里的老板娘?”年轻人微笑着问道。
“呦,人家还没上头呢,老板娘的称呼多老气,”麻皮故作羞涩地用手帕掩住半边面孔,“这家小店,就是奴家在照顾啦。”
“这么说,店里只有你一个人?那可很操劳呀。贵姓?”
进了酒店,不叫酒菜,先问女店主是否孤身一人,又打听名姓,这是有点想吃豆腐的意思了。
但麻皮似乎很喜欢让别人,尤其是这样的小伙子吃吃豆腐。她半羞涩半风骚地一笑:“奴家姓林。”
“在下姓冯,”年轻人投桃报李,也说出了姓氏,“在下今天来,不是为喝酒的……”
“这是酒店,您不来喝酒,那来做什么呀?”麻皮依旧在笑,她希望听到类似“不为喝酒,为来看你呀”之类的话。
可惜那冯公子却摇摇折扇:“在下是来打听一个人的……”
讲到正题了,麻皮立刻警惕起来。
“在下访寻此人已久,可惜总也找不到他的下落,林姑娘可有知晓吗?”
“不知您找的是哪一位?”
“这个人昔年在江湖上也大大的有名,他叫做——”冯公子顿了一下,“‘慢刀’杨存!”
杨存是谁?
谁是杨存?
江湖上许多人都知道,浙江提刑按察使司衙门有一位名捕——“快刀”杨存。据说他运刀如风似电,能在对方还没听到刀声前,便先送了性命。
那么,“慢刀”杨存又是谁?
快刀能杀人,慢刀又有什么用?
快刀和慢刀,其中到底有什么联系,有什么奥妙?
冯公子问到“慢刀杨存”,麻皮的脸变白了。
这绝非使女人变得更娇媚,更可爱,所谓“一白遮百丑”的白,这种白对于仵作来说,可能是最熟悉不过了。
是不是一提到“杨存”这个名字,她的脸就会发白?
但她终于镇定了下来,双颊逐渐恢复了血色:“公子爷找他做什么?”
“天晓得。”
回答的并不是冯公子,而是另外一个年轻人,长得也还算英俊,穿着也还算讲究,却绝不象冯公子那般潇洒可人。
他不知道是从何时溜进来的,此刻坐在那仅有的一张桌子旁边,高翘着二郎腿,一边往嘴里扔着花生。
“阁下是谁?”冯公子问。
“阁下是我。”回答得妙不可言。
“贵姓?”
“小姓叶,草字凌霄。”
冯公子望了麻皮一眼,发现麻皮的脸色没有发白,却有些发青。
他也不禁皱了下眉头。
凡来到杭城的人,可能不知道西湖、飞来峰,却不可能没听说过鼎鼎大名的“疯子”叶大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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