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路很长,但并不是没有尽头。
这条路他至少连续走了三遍,可现在还要走。
并不是没有去处,也确实难寻去处,他只有走,不停地走。
原因只有一个——有人跟踪。
这个人戴着顶很大的斗笠,是那种竹编的斗笠,旁人根本无法透过斗笠看清他的长相,而他却可以从竹丝的缝隙中,把周边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。
可恶的斗笠!可恶的斗笠人!
阿三甩不掉这个可恶的斗笠人,没有办法,只有继续往前走。
他一开始很不愿意相信有人跟踪,但最终的结论却是肯定的。
有谁会跟着他对穿过三回苏堤,爬过三次栖霞岭,到路边茶摊喝了两碗茶,还进岳庙烧过一回香,却依旧不疾不徐地跟在身后?这不是跟踪是什么?
不但是跟踪,还是明目张胆的跟踪。
阿三的后背开始冒凉气。
自从他脱离了一个可怕的组织,就一直在逃,一直难寻去处。
身后这个斗笠人,会不会是那个组织派来除掉他的?
阿三想不通,他有好几次踏上人迹罕至的偏僻小路,这个人若是来杀他的,为什么始终不肯动手?
该来的,总会来到,如果自己无力摆脱,那就只有迎上去。
阿三想了很久才想通这一点,又想了很久,才终于下定决心。
现在的位置,是在栖霞岭的半山上,靠近牛皋墓的地方。天色已经很昏暗了,山道上一个人也没有。
如果斗笠人是在等待天黑才动手的话,那么自己现在突然回头,一定会打乱对方的计划。
对方会怎么做?仓促出手,还是没头就逃?
阿三犹豫了很久,才突然停住脚步。
就为了这犹豫,否则他根本不会陷身那个可怕的组织,或者虽然陷身进去也可以早些脱身的。但江山易改,禀性难移,他本就不是个肯下决断的人,落到今天这种逃亡的下场,也是咎由自取。
但他终于还是决定了,停下脚步,猛然转过身去。
斗笠人也停住了,停在距离阿三大约五步远的地方。
他跟得够近的!
“什么人?为什么总跟着我?!”阿三故意咬牙切齿地恶狠狠地问道。
斗笠人慢慢摘下了斗笠,他很年轻,才不过十八九岁的样子,穿一身粗蓝布的衣服,头上绑着条毛巾。
“我……”听上去有些略显稚嫩的声音,“我来请你,我们老板找你有事商量。”
“哪里?”
“兴隆大酒店。”
“找我什么事?”
“想请你做事。”
阿三皱了皱眉头:“那你为什么不早开口,要跟我那么长时间?”
“我……我怕你拒绝,回去不好交差……”年轻人的脸红了。
天哪,又不是求婚,干嘛腼腆得不好意思开口?!阿三觉得自己脚下一软,差点摔倒在地……
兴隆大酒店的确很兴隆,它就坐落于西湖之畔,在苏堤南口,正对着三潭映月。
天已经黑了,但此刻却是这种大酒店一天里最热闹的时候。
兴隆大酒店的老板有一个《百家姓》上都找不到的很奇怪的姓,姓碧,碧玉的碧。他的名字很威风,叫碧绝峰。
十年前,“南阳剑客”碧绝峰,也确实是个很威风的人。
然而好汉不提当年勇,碧绝峰已经退隐江湖整整十年了,为什么退隐,为什么来西湖边上开座大酒楼,没有人知道。
阿三也不知道。但他知道,碧大老板想见的人是逃不掉的。
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碧绝峰比他才脱离的可怕组织更为可怕。那个组织如果算是强龙,碧绝峰就是地头蛇,强龙也很难压过地头蛇的。
何况,虽说退隐江湖,却并没有一个人看到碧绝峰金盆洗手,谁知道他会不会一时高兴,重履江湖,再起风云?
就算他有金盆洗手吧,碧大老板若想捏掉他小小的阿三,还用亲自动手吗?
因此阿三跟着斗笠人来到了兴隆大酒店,见到了碧绝峰。
碧绝峰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,身着华丽的绸衫,戴着翡翠扳指,十年来少经风雨,已经使他有些发福了。
阿三战战兢兢地看着这位大老板,就象看着一只随时会扑上来把自己咬死的大山猫一样。
碧绝峰也在看他,上上下下不停地看,看得阿三心里直打鼓。
“你的名字。”大老板的语气,有时候和当官的没什么两样。
“我叫阿三。”阿三老实回答。
“姓呢?”
“孤儿,不晓得。”
“你做什么的?”
“什么也不做……”
“好,”碧绝峰端起自己面前的茶碗来,吹了吹浮在表面上的茶叶,优雅地轻咂了一口,“愿不愿意在我酒楼里做事?”
“做……做事?”阿三有些结巴起来。
“不错,”碧绝风点点头,“你的手艺和口才都不错嘛。”
阿三突然想起来了,今天早上他在一家小酒店里露了一手,把一碗已经有些馊味的鸡汤加点姜丝、香油,帮助推销了个一干二净。他本来只想利用这手艺白吃一顿的,没料到被碧大老板看上了……
“我的店里不卖馊鸡汤,但也需要这种本事,”没等阿三回答,碧绝峰就用不容质疑的口气说道,“你先从跑堂的做起吧,厨房里也可以打打下手。管吃管住,每月三十文的零花。做好了另外还有赏赐。”
“但是……”阿三又开始犹豫。
“今晚客人多,”碧绝峰似乎没看到阿三的反应,用下命令的口吻说道,“你马上开工吧。”
于是,阿三就在兴隆大酒店里留了下来。
他不知道自己刚脱离的可怕组织和碧绝峰有没有关系。如果有关系,那证明自己果然逃不掉,当初的犹豫是对的。如果没关系,大树底下好乘凉,正好借这个机会摆脱逃亡的生涯。
他干活不算卖力,但是很用心,会琢磨,碧绝峰对他很满意,同事们也很快就和他混熟了。
这本就是他在那个可怕组织里学到的本领。
兴隆大酒店更加兴隆了,尤其是七月甲子这一天,黄道吉日,利出行,利待客。
只有一人请客,却摆了整整二十大桌,有上百的人前来庆祝——
杭州府名捕秦玉玦金盆洗手。
这可以算是江南各方小贼大盗的盛大节日。
贺客盈门,有武林高手,有公门差役,也有豪商巨贾。有被秦玉玦抓过的,也有被秦玉玦放过的。
秦玉玦虽然名字很文雅,其实却是个身高八尺的方脸大汉,虽已年过半百,鬓边却一根白发也没有。
他今天容光焕发,既为了可以摆脱这刀枪铁索的生涯,也为了多年来攒下的偌大家私,可以放心享用了。
金盆很大,大得足够放进秦玉玦蒲扇大的一双手,盆里装满了水,很清澈,很干净。
秦玉玦向贺客们抱一个罗圈揖,大家立刻静了下来。
他把手慢慢地向金盆伸过去,慢慢地——那是双坑过多少人的手啊!
突然,“当”的一声,一根竹签投进金盆,差点扎到秦玉玦的手。
众人俱是一惊。
门口站着一个人,竹签无疑就是他投过来的。
这个人很年轻,穿着一身黑色公服,扎着大红腰带,腰带上还佩着刀。
看到这个人,秦玉玦的脑仁就开始发疼,手也轻微地哆嗦起来。
“快刀”杨存!江南六扇门里的第一高手!每当看到此人,秦玉玦的脑袋就会疼痛,两腿也不听使唤似的,随时想要往反方向逃跑。
但现在他不能逃跑,因为今天是自己的大日子,更因为身后没有路,只有长窗,二楼的长窗。
“杨捕头也是来庆贺老夫金盆洗手的吗?”他只有大着胆子问道。
“不。”对方一脸的毫无表情——这没有表情,正是杨存的惯有表情。
“那么请教有何贵干?”
“公事。”
“公事?”在座有一大半人都弓起了身体,随时准备夺门而逃。
“对,我来抓人。”
杨存话音才落,突然一个人“嘭”地跃起,蹿上了房梁。
杨存没有动。
他根本无需动。
他不动,自然有人动。
秦玉玦将双膝一曲,也跳上了房梁。
众人才不过一眨眼的功夫,他又跳了下来,左腋下夹着一个人,扔在杨存的面前。
“好,秦捕头,你洗手前又办了趟好差。”杨存依旧面无表情地说道。
秦玉玦却满脸堆笑:“多谢杨捕头。”
“不必。你可知此人是谁?”
“在下不知。”
“他是邢大人的公子。”
“邢公子……”秦玉玦愣住了。
“对,邢公子,他杀了人。”
“杀了何人?”
“张远恒。”
秦玉玦再次愣住了。张远恒是他多年来的好友和搭档,两年前死在西湖中一条画舫上,至今还没能查出凶手是谁。
“杀人偿命。”杨存只说了四个字,然后闪电般抽出刀来,在那人脖子上一抹,提起血淋淋的脑袋,扔进金盆里。
水花四溅,全是红的!
杨存转身就走,留下一个不仅脑袋,似乎全身都开始疼痛的秦玉玦。
|